常言道“不义之财,不可取,无情之人,不可交”,金钱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缺少金钱,生活质量容易下降,吃穿住行均会受到影响。为了确保,日常的生活水准,人们使出浑身解数,赚取金钱。

不论何种途径,均需要保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如通过“敲诈勒索”非法获得金钱,一旦触碰,必定会得到惩罚,那么,该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构成该罪的人,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案例

小王、老王是兄弟,平日靠着“碰瓷”为生,2020年,开豪车的刘某进入二人视野,4月18日凌晨,喝过酒的刘某,驾驶豪车准备回家,兄弟俩紧随其后,“砰”的一声,两辆车发生追尾。

刘某赶紧下车,查看情况,王家兄弟以“不赔偿,告你酒驾”为由,逼迫刘某拿出3万元,事后,小王分得5000元,老王分得2.5万元,尝到甜头的二人,继续采用该方法,向酒驾的车主,索要钱财。

从2020年4月至7月,他们共作案8次,敲诈勒索的钱财,共计17万余元,直到7月,一位车主,不愿赔偿,王家兄弟报警,警方查明事情经过后,发现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立刻将其抓获。案发后,王家兄弟俩承认犯罪事实,并退赔多名被害人经济损失,2020年12月,合川检察院以王家兄弟,犯敲诈勒索罪,向合川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如何审理?

法理分析

首先,需要清楚敲诈勒索罪的定义,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同时,构成该罪的要件,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主体:该罪的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求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若无该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不违法,均不构成该罪。

三、客体:QF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QF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四、客观:行为人采用要挟、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案例中,王家兄弟俩,知道酒驾触犯法律,依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他们利用酒驾之人“不敢报警”的心理,以“拒绝赔偿,就去警局”作为要挟,向酒驾的人,敲诈钱财,达到二人“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而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案件整体情况、敲诈金额做出判决。

法律中,一般会将敲诈金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不同、情节不同,需要面临的处罚也不同,当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时,属于“数额较大”,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分别属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前者,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后者,一般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见,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数额标准通常为2000元,案例中的王家兄弟俩,敲诈勒索而来的“17万余元”,不仅达到立案标准,更属于“数额巨大”范畴,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分别判处老王、小王有期徒刑3年、罚金4万元,有期徒刑1年8个月、罚金2万元。

结语

值得一提,即使未构成犯罪,也会得到惩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法律的规定中,不难看出,只要做出伤害、有损他人的利益的事情,就会得到惩罚,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同时上述案例,告诉我们,不能够酒驾,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或者发生意外事故,均会给自身、身边人,带去伤害。

金钱固然重要,人品一样重要,通过正规途径,赚取钱财,从某种意义上,能够使我们知道,“赚钱不易,应该勤俭节约”。利用非法途径,谋取钱财,容易让内心的欲望,越来越大,一旦无法控制,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因此,必须要坚守自身原则,不能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