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那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员工一般是在公司注册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当公司注册地与工作地不一致时,又在那里申请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俗称工作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就是公司注册地。当公司注册地与工作地不一致时,员工可以从工作地和公司注册地,两个地方选择一个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但在实务中,工作地举证非常麻烦,员工既要证明其在工作地工作,又要证明这个工作地与其要去告的公司有关联。员工总不能既要去告公司,又要被告公司为员工准备证据吧?而选择公司注册地就会简单很多。因为营业执照都有公司注册地等相关的信息,所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就可以了。

图1网页: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全国)

如果找不到营业执照复印件,也不要紧,只要知道公司名称,在网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全国)”(如上图1)去查询,把工商注册信息打印出来就可以。总不可能,员工连自己要去告的公司名称都不清楚吧?所以,本人建议:如果员工没有工作地的证据,还是选择在公司注册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这样做会省去很多举证的麻烦。

以上是本人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些解读,如果你觉得有用,请点赞,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