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涉及到巨大的利益,且也关乎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经常说,不管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都必须要依法进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虽然在严格的征地拆迁程序下,不少征收方都在依法依规地进行,但近几年的征地拆迁中,仍有个别征收方存在违法征收的情形,比如以各种理由给予被征收人极低的补偿,强制拆除老百姓房屋等等。

  当下,大多数被征收人都知道,在未向法院申请的情况下强拆房屋以及断水、断电等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当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征收方违法断水、断电、强拆房屋的情况时,有些被征收人会去直接找对方理论,要求赔偿,而有一些被征收人比较的理性,会直接咨询专业律师,问律师的意见,当然也有一些还会想到直接去相关部门讨要说法。

  事实上,拆迁中遇上补偿等问题,我们每个遇到问题的被征收人都会非常地焦虑,但大家一定要保持冷静,避免选择不利于自己的方式方法去解决问题,否则一步错,步步错,最后耽误了维护权益的好机会。

  那么,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补偿,相关部门不作为等问题时,哪些方法对被征收人来说才是比较好的选择呢?

  1、 举报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村委会擅自截留征地补偿款,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事情置之不理等,那么我们被征收人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或是打12345、12348进行举报。

  2、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是广大被征收人的一种救济途径。按照法律规定的,在征地拆迁中,相关部门需要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的一些信息主动告知被征收人,但如果相关部门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征收,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征收目的等,相关部门未履行自己的职责时,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相关部门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相关部门以书面的形式公开与此次征收拆迁相关的文件。

  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在获取相关信息后,那么我们便可通过这些材料文件知晓征收方到底有没有违法,存在哪些违法行为,我们可具有针对性地以相关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 信访

  信访也是法律赋予我们广大老百姓的一种权利,如果我们老百姓在生活中遇到了问题,那么可以通过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傎、走访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是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老百姓若想以信访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时,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来提出信访事项,并且要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另外老百姓提出的信访事项必须要客观真实,不能歪曲、捏造事实等,同时还不能越级信访,走访,否则一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那么将会被依法处罚,若构成犯罪,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啊,还需要提醒大家一点的是,一些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信访部门通常会引导大家通过相应程序去处理。

  因此,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补偿等问题时,被征收人想直接以信访形式来解决问题时,通常都会吃“闭门羹”,其原因就在这儿。

  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拆迁补偿问题、违法强拆、违法占地等问题,很明显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程序来彻底解决。

  4、 申请行政复议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在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时,那么被征收人就有可能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文件,那么收到这些文件中的任何一份文件,那么都会对被征收人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广大被征收人不重视,那么就有可能遭到强拆等。

  因此,大家在收到上述文件时,一定要在收到该文件之日起的60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只要启动了法律程序,那么相关部门就只能暂时停止强拆行为了,否则强拆行为即违法。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当然了,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对复议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说是我们老百姓解决行政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大家对我们前面所说的一些文件不服的话,那么我们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不过,我们最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需要交给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我们,切不可盲目地自行提起行政诉讼,否则一旦结果不理想,想要再维护权益可能就会变得比较地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