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

1、甲方座落于武汉市 为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房产为甲方婚前财产。

2、甲方出具了其配偶同意放弃该房产相关权利的书面声明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3、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能完全支配和处理,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购买,该房没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 为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第三条 定金及房款交接约定: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 或支付宝账户: 支付定金 元。同时甲方将房屋权属原件交由中间人 暂时保管,待乙方找到具有资质的房屋买卖中介方后由甲方配合乙方和中介方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甲方应按中介方要求签署相关合同或者法律文书。

2、付款方式:

第一次房款:合同生效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房屋购房部分定金 元。

第二次房款:买卖双方配合中介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时,见乙方名下交易收件单,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第三次房款:银行按揭付款,乙方向银行提交按揭*款申请的相关材料,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提交申请银行所需全部资料,按银行规定签署所需法律文书,按揭*款金额以银行承诺*款金额为准,由*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甲方,如果乙方已付金额少于上述房款总额,则乙方须于银行出具《*款承诺函》(或*款审批同意书)后3日付清差额(即补足全部房款)。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3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鉴于甲方将该房出租给自然人: ,租赁合同起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可继续收取租金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房款总价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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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房款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方双方承诺本合同为主合同,甲方后续为配合乙方委托的中介办理过户或申请*款事宜,按相关单位要求签订的合同(包括网签等)或者法律文书是为该房屋买卖顺利过户而产生的行为,该房屋买卖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反悔,并按中介或乙方确定的内容积极配合办理公正、过户和*款手续,如果一方反悔,违约方向守约方按房款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对所售房屋现状有如实告知乙方的义务,没有重大瑕疵,甲方承诺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宽带、电话、物业等费用已经结清,该房屋内没有户籍信息,所有户口已经迁出;甲方承诺乙方付清款项后随房设施一切权利归乙方享有,甲方应乙方要求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逾期不交付房屋。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甲方承诺随房物品包含在房屋总价内,不得另行收取费用,一并移交给乙方的物品有:

2、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