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民事权益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三种:

一、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自身存在过错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应当对受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过错责任的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

(二)行为人的行为存在过错。此过错可以是主观故意的过错,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名词解释:

→故意,是指行为人应该或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某个损害后果,希望或放任该后果的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轻信等因素导致产生的损害。

(三)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四)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二、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责任没有过错的,则应承担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们权益受损后,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