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上约定的有效期截至日应为工程合同要求的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一个月到半年,并会在保函中声明此确切日期。

一般来讲,履约保函期限一般最多开三年,比如项目是五年,那只能先开三年,到第三年的时候,再开两年的保函,也就是需要出两次保函。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

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银行保函的话,履约保函格式里一般都会有截止日期,最宽松的要求就是有效期是在收到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七日内有效。

由于工程履约保函都是在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前后向银行申请的,有些比较大的项目工程工期往往估算的不准确,具体的完工工期很难确定,合同中一般协议是由业主觉得施工进度后来确定,所以延期完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此时,这就会牵扯到工程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确定和履约保函延期的问题。相信很多业主和承包方都不太了解这方面,只是以为银行保函只在履约保函上说明的有效期内有效,而不了解履约保函还可以延期。

在履约保函有效期要到了但工程还没有结束,无论保函申请方和银行有没有给保函延期,但法律上都有要求保证期是强制顺延的。在此还是建议业主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到的时候需要延期的话还是需要向保函申请人和银行提出履约保函延期的要求。

这时就需要申请人、担保公司和银行沟通,补交一定的费用把履约保函延期,这样会为业主规避一定的法律风险,能切实保证承包商的顺利履约完成项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