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工作中的试用期吗?试用期又可以理解为适应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彼此磨合的一个期限,对这一个期限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1、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如果你的是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或者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家公司与你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如果你签订的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那么公司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要知道这个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还有最关键的问题是约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注册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用人单位能否直接适用较低的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是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事先约定或者直接约定适用较低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者合同中对适用哪一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做出约定,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适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工资标准,不管该工资标准高于还是低于注册地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适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前提必须是注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否则该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