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什么意思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般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定权限和程序,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和使用,客观记载相关税务文书具体送达过程的外部执法类文书。

送达回证的作用:

(1) 证明行政执法文书已经送达行政执法相对人;

(2) 已经送达的行政执法文书发生法律效力。

送达回证文书法律依据

送达回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至第一百零六条设置。

《实施细则》中的这些条款都属于“第八章 文书送达”,对于税务机关目前在程序上可以说最重要的一部行政法规,用了专门一章叙述文书送达,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税务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了法律效果,行政机关的特性在此也体现无疑,受送达人有必须执行的义务,如何证明税务文书已被知悉,大多数时候就需要《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来作为证明了。

文书适用范围

税务文书的法定送达方式目前主要有五种,依次分别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无须使用该文书。

制作要求

是《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的文书制作要点,做成图的形式比较方便大家按图索骥。如果有更好的方法请留言给我,下次升级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什么意思-编程日记

一些注意事项

1.《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应由两名或以上税务人员送达当事人;

2.一般来说,一份《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可以同时送达多份税务文书,前提是不影响法律效力;

3.财务负责人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复议文书的签收人,因为行政复议中的送达和诉讼中的送达一样,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

4.拒签送达回证的,见证人必须是税务部门以外的人

5.一般认为“基层组织”指的是村委会或居委会,派出所等机构比较模糊,没有明确定义是否属于基层单位。

6.拒签送达回证的时候,其他文书需要见证人签名或盖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如被拒签,可以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相关情况,留置送达即可,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委托送达税务文书的,应当向受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其送达权利。

8.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或者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什么意思?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出具的文件,证明相关事项的发生或文件已经生效。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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