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专门贷款,在固定资产厂房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后产生的利息不能再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计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1、计提短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融企业)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已预提部分)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等未预提部分)
贷:银行存款等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到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分期计提并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分期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支付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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