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和残保金是税务部门替工会组织和残联代收的,都是以工资总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工会经费是工资总额的千分之八、残保金是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
1、申报计算公式: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 * 安置比率0.8% – 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 *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 * 60% * ( 1 – 减免比率) ;
2、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上年度12月1日后新办的企业,今年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总人数之和.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口径是依据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进行确认.例如:某单位某年各月职工人数分别为:1月10人,2月为20人,3月10人,4月20人,5月10人,6月20人,7月10人,8月20人,9月10人,10月20人,11月10人,12月20人;
该单位在职职工年汇总人=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人
4、”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数据有疑义,请先与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核对确认后再进行申报.联系电话:核定检查科 7703748 7703749 7703718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 (依据厦府〔2006〕126号《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是什么?该入何科目做帐?
1、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在管理费用设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2、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一般是每年交一次,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基金
贷:其他应交款–残疾人保障基金
缴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残疾人保障基金
贷:银行存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我们按照以上程序操作就行,避免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知道留意政策的变化.还要知道具体的使用方法,这样才不会那么容易出错,相信我们财务人员已经有了一些了解,本文到此结束,欢迎持续关注本官网的资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