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如何分类?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是什么?对于行政诉讼时效,小编可以用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来比喻一下,那就是保质期,不同的行政诉讼诉讼的期限也是不同的,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好了,分析到这里,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