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了解)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提示】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性质并不改变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变更的效力原则上仅对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的转让(掌握)

  • 合同权利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是有效的)【要求默写】

债权人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形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基于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合同合同内容中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不作为义务因债权目的的达成须对特定债权人为给付之债权,如扶养请求权、抚恤金请求权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提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所有)第三人

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债务人应当向新债务人履行债务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从权利的归属: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减价请求权)

费用承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合同义务转移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义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移的合同义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转移的法律后果

合同义务全部转移时,原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受让人成为新债务人。如受让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履行债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义务部分转移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若担保人未明确表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则担保责任因债务转移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