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购买原材料,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可以抵扣进项税,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材料,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记入原材料成本,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材料的增值税税率应当据此条例确定.
采购增值税是否计入采购成本?
情况一: 如果你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情况二:如果你属于一般纳税人,一般来说,增值税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首先:采购成本结构中的相关税费,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其次: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具有代收代缴的性质,与净利润的计算无关.如果不存在赊购赊销事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增加净额即表示本期应付未付的增值税增加净额.
如果存在赊销事项,”应收账款–增值税”、”应收票据–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增加净额,则表示本期应交的增值税中有一部分本期并未收到,在收付实现制下不需要缴纳,故应从”应交增值税”中予以扣除.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原材料增值税怎么处理?”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原材料增值税处理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原材料增值税处理,另外一种是一般纳税人的原材料增值税处理.这里大家都可以通过上述信息加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