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支付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其会计分录如下标准:
计算应交消费税时: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每月底按实际需要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计算的.分录: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费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有时候还要注意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是直接出售还是继续加工
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分录:
1、销售应税消费品: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 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对应收取的收托加工代收代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进口应税消费品:
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以上就是关于消费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计入到应交税费科目,相关内容都是非常重要的,财务处理可以参考上文,这些我们一定要掌握好,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大家一起来讨论学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