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定义:“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保护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保护的范围较窄。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而技术水平要低一些。一般情况下,我国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称为“小发明”。
可见,实用新型就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手续较简便,费用较低,且不需经过实质审查。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都可以考虑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一种产品。任何方法或未经人工制造的天然物品均不属于这种专利的保护范围。并且申请的主体必须是针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进行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2)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改进包括:①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改进,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②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所提出的改进,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
(3)产品的结构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或线路构造: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②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确定的连接关系。例如,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
对于授权时间,发明专利耗时较长,通常需要3—5年。相较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较快,因为无需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此外,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10年,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申请实用新型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