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抵押的财产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有: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四)抵押财产的价值;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禁止抵押的财产是什么?以上内容就是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介绍资料,其实禁止抵押的财产包含的内容还是很多的,这些在民法典上都是有着明文规定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是可以用来签订担保协议的,那么对此抵押合同的资料在上文中都有介绍,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