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借贷的利息可以自由协商,年利率24%以内的,法院是保护的;表示如果综合费率在这个范畴内,是必须要还的,否则可以走法院程序要债.
2、年利率在24%~36%之间,属于自由协商的范围,按合同办事,如果借款人愿意支付,再走法院想追回,法律也不支持.
3、超出年利率36%,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是不用还款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
即使是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讨不还,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由于,私人借贷大多是在亲友之间,或者与贷款公司之间,大多数人没有引起重视,很容易造成纠纷,所以必须要仔细查看利率,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应付借款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写?
应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具体的账务处理为:
(1)确认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上述整理的资料信息,就是我们针对”私人间借款利息应该怎么处理?”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私人间借款利息的多少,会存在是否合法,是否会受法律的保护.具体的合法年利率说明,大家可以参考上述内容.除此之外,应付借款利息会计分录,大家也可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