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原则上要求发票抬头必须与所报销单位一致.如果是增值税发票,就更加严格,必须一字不差.但如果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业务,比如坐火车、飞机、住宿,就可以抬头是个人.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但是以下费用可以例外处理:
1、个人名义的住宿费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这些是发票抬头必须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做管理费用-差旅费.
2、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通讯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3、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发票(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房租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发票开票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费用类发票报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税局对企业费用发票入账的时限,还真没有什么成文的规定,一般情况都是这样要求的:
1.根据会计准则的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及时性”原则的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2.发生了费用支出就应在发生的时间入账.如果发生了没及时记录,可以补记,但仍应作为发生当期的成本费用,如果跨年度应作为会计差错,调整以前年度的相关科目.
现实工作中:对于成本类,比如要入库的材料费用,可以跨年度,因为计征增值税或是营业税;
但是对于费用类(即直接冲减利润的支出)的就不行了,因为要计征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就不能再抵扣了.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机票个人报销政策是怎样的?”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个人抬头的机票,是可以用来进行报销的.一般我们会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差旅费当中.这里小编还延伸介绍了费用类发票报销时间的规定,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