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扶持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
借:相关科目
贷: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相关税收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四种:
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政府补助资产.
1.财政拨款: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2. 财政贴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 税收返还: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4. 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例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林等.
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如何做?
专项应付款科目是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收到专项拨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份,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的扶持资金账务处理如何做?通过上述内容表述,相信大家都知道企业收到的扶持资金之后,怎么去做财务处理了.大家注意,收到的扶持资金之后,要挂营业外收入当中,不能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当中哦!在了解扶持资金的账务处理同时,建议大家也了解一下专项资金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