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
大自然的规律无法对抗
但您听说过吗?
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宣告死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
又该做些什么呢?
上期我们一同学习了剧说《民法典》中有关借条的知识。今天,我们继续请专家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
宣告死亡的条件
《民法典》总则编第46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宣告自然人死亡,是对自然人死亡在法律上的推定,这种推定将产生与生理死亡基本一样的法律效果。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极不稳定状态,影响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通过宣告死亡制度,可以及时了结失踪人与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利害关系人的范围认定
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宣告死亡不仅解决财产关系,还要解决与失踪人相关的人身关系,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之后,人民法院才可以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宣告死亡的优先适用
《民法典》总则编第47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异同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相同点在于:二者都是为保护失踪人和相对利益,作出对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的法律推定。
二者的不同点在于:第一,目的不同。宣告失踪旨在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宣告死亡则旨在结束失踪人参与的以其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第二,条件不同。宣告失踪的失踪期间为2年;宣告死亡的失踪期间一般为4年,基于意外事件的时间为2年;第三,公告期间不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一般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第四,撤销后果不同。宣告死亡的撤销具有溯及力,最终将恢复原状;宣告失踪则无此效力。
被宣告死亡的人 死亡日期的确定
《民法典》总则编第48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死亡日期
就一般情形的宣告死亡来说,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该日期即为判决书上所载明的文书作出日期为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
因意外事件被宣告死亡的人,该意外事件发生之日即为其死亡之日。就意外事件而言,可能是即发性的事件,也可能是持续一段时间的事件。本法采取的模式是意外事件发生之日即为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而非意外事件结束之日作为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
案例1:失踪26年后儿子归来
1994年,唐阿姨的儿子外出打工挣钱,自此杳无音讯。2014年唐阿姨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死亡。可谁知在2020年,唐阿姨突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离家多年的儿子想回家看看,在火车站买车票时被拒绝,原因是其身份证已经被注销。
被宣告死亡不影响自然人实施的事实行为,短片中提到的购买火车票的行为,被宣告死亡但是经证明并未死亡的自然人,有权利去进行购买火车票。
宣告死亡不同于自然死亡
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拟制的死亡,类似于自然死亡。需要注意,类似于但它并不等同于自然死亡。如果一个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并不能影响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并不影响自然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自然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应当以行为本身是否是他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约定等法定的效率要件进行判断。
案例2:杀人犯故意死亡偷换亡弟身份
1999年17岁的陶某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觉得餐厅老板和同事老刁难他,心中滋生怨恨,于是酒后的陶某竟然拿起菜刀砍向二人,最终造成一死一伤。案发后陶某连夜逃回老家安徽,在老家结婚生子、买房买车。在陶某逃亡的第14年,其弟弟在2013年因为酒后窒息物堵塞死亡,弟弟的意外死亡给了陶某灵感,他将自己的身份注销为死亡,冒名顶替弟弟继续苟且偷生。
在陶某引发命案的21年后,民警将陶某抓获归案,最终陶某因故意杀人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得故意“被宣告死亡”
从现实的案例来看,故意死亡是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并且包括两种情形,第一,本人故意死亡以满足自己的特殊需要,例如逃避赌债、高利*等;第二,被自己家人故意宣告死亡以满足家庭的特殊需要,例如妻子想要再婚、子女继承遗产等。
如果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基于某种目的,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导致他人被宣告死亡的,本人或利害关系人除要返还财产外,还要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被宣告死亡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3:丈夫被宣告死亡20多年后突然出现
湖南杨女士的丈夫在26年前一次出差过程中突然消失,2010年杨女士向法院申请将丈夫宣告为死亡。但谁知,在丈夫消失了26年后,突然有亲戚将一位男子送回家。经过亲子鉴定,他就是杨女士消失了26年的丈夫。
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之后,就不具有民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当他重新出现后,最需要做的就是要恢复自己的身份。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通过程序恢复自己的身份。
现场提问
是否会出现故意“被宣告死亡”?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但是概率比较小,是否能够真正达到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目的,还要具体看失踪人下落不明的年限以及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是否提出相应的请求而定。
亲属发现被宣告死亡人并未死亡该怎么办?
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如果是近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建议与被宣告死亡人的近亲属进行联系,告知近亲属有这种情况出现。
配偶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可否再婚?
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之后,就视为与自然死亡产生类似的法律效果。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有权利再婚。
失踪多年应宣告失踪还是宣告死亡?
如果失踪人或被申请人失踪多年,法律并没有限制必须先经过宣告失踪才宣告死亡。如果同时存在利害关系人分别提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法院审查完后认为下落不明的情形已经符合了宣告死亡的条件,会受理宣告死亡的申请,然后查明事实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