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协议或者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其他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之间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构成垄断协议的特征有以下三点:
一是实施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二是共同或者联合实施;
三是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
前些年部分家电生产企业共同形成的”价格联盟”,就属于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横向协议
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该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纵向协议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既然是垄断协议自然就不是一个主要,一定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联合实施,它的目地是限制竞争,在这个理解当中,小编整合了垄断协议的特征,大家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