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KIS专业版业务系统参数说明

业务参数

单击〖系统参数〗→〖业务参数〗,即可以对业务系统的业务处理规则和处理惯例进行统一的设置和管理。

1.1.1 初始参数

专用发票精度】不考虑物料属性中设置的精度,而只考虑此处设置的“专用发票精度”。设置完成后,该设置会直接应用到相关的单据数据处理里;

折扣率精度】位数会影响到采购、销售系统中使用到折扣率的单据,系统默认该精度为四位,录入时只能录入0~8的整数。

核算参数的设置前提有两个:

1、供应链系统处于初始化阶段

2、供应链系统中不存在任何已录入的初始余额和业务单据

满足以上两个前提,用户才能进行初始参数的设置或重新设置。

系统需要设置的核算参数包括以下内容:

1、 启用年度和启用期间: 系统默认为系统年度和日期,由用户可以自动更改,选择业务实际的启用年度和期间。

3、存结余控制: 主要是让用户确定是否允许负结存,如果选择不允许负库存,则在库存单据中不允许出现库存即时数量为负数的情况。

如果选择允许负库存,则系统单据数量和金额允许出负数,但系统控制不允许单价为负的情况。

4、 库存更新控制:主要是针对库存的即时库存更新的处理,系统有两种选择,如果选择“单据审核后才更新”,则系统将在库存类单据进行业务审核后才将该单据的库存数量计算到即时库存中,并在反审核该库存单据后进行库存调整;如果选择“单据保存后立即更新”,则系统将在库存类单据保存成立后就将该单据的库存数量计算到即时库存中,并在修改、复制、删除、作废、反作废该库存单据时进行库存调整。

注意:“库存结余控制”中是否负库存的判断就是根据即时库存所确定的。 为了保证数据处理的严肃性,建议用户采用“单据审核后才更新”。

1.1.2 基本选项

(1) 审核人与制单人可为同一人

本选项设定业务单据的审核人和制单人是否可为同一人。若选中,表示单据制作和审核可为同一人;否则表示同一操作员不能审核自己制作的单据。 系统默认为选中。

(2) 使用双计量单位

是指在业务处理时使用几种计量单位来衡量物料的收、发和结存。 如果选中该选项,则系统在业务单据中显示两种计量单位,即基本计量单位和常用计量单位;否则则在业务单据中只显示常用计量单位,系统默认为不选中。常用计量单位包括采购、仓存、销售计量单位,分别在采购、仓存、销售环节使用,参见仓存系统中多计量单位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否选中该选项,在报表查询中都可以查询到两种计量单位显示的业务数据信息。

(3) 打印(打印预览)前自动保存单据

如果选中该选项,系统提供打印、打印预览单据前将单据自动保存的功能。

(4) 数量合计栏显示纯数量合计

用户要按企业物料的性质来决定是否选择该选项: 在同一张单据录入和显示的物料可能因为性质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量处理,所以合计这些物料的数量是没有意义的,此时就不应选中该选项;而有的企业物料质检性质类似、计数方法也相同,就可以在数量合计栏显示纯数量合计,以满足一定的统计需要。

(5) 辅助属性间隔符

物料辅助属性设置组合属性时,当组合属性的名称由系统自动生时,基本辅助属性值将以此处设置的分隔符分开,分隔符可为“/”、“-”、“,”、“.”,系统默认为“/”。在更改了间隔符以后新设置的组合辅助属性将按照新设间隔规则显示,以前已经设置的仍按照原间隔符规则显示。

(6) 存货名称

根据用户录入数据在单据和报表显示存货名称,以满足不同类型用户的需要,建议工业用户录入物料,商业客户录入商品。

(7) 只能修改本人录入的单据

选中该选项时,修改删除单据保存时判断修改删除人和制单人是否为同一人,如果为同一人,则可以修改删除,不为同一人,则不可以修改删除;

不选中该选项时,修改删除人和制单人可不同。

1.1.3 存货核算参数

(1) 结账检查未记账的单据

若所有的核算单据均需要生成凭证,核算系统的存货余额及发生额需要与总账系统的存货类科目保持一致,则应选中此选项,系统会在期末结账前检查是否还有未记账的凭证,保证核算单据生成凭证的完整性。

此处控制只针对核算单据进行控制。应收应付系统当期单据必须生成凭证,不需额外控制。故此控制对期末结账中对应收应付单据的判断没有影响。

(2) 调拨单生成凭证

对调拨单是否生成凭证的控制,当选择不允许时,在“凭证模板设置”界面不存在调拨单凭证模板的设置,在生成凭证界面无调拨单生成凭证事务类型,在对账界面的业务数据不包括调拨单的数据。

当选择调拨单生成凭证时,在“凭证模板设置”界面可进行调拨单事务类型凭证模板的设置,在“生成凭证”界面可点击调拨单事务类型,进行调拨单生成凭证界面,“对账”界面的业务数据包括调拨单的数据。

(3) 存货核算方式选项

可选择总仓、分仓核算。若选择总仓核算,系统在存货核算时不考虑出入仓库,按单据日期确定收发序列,计算出库单价。而当系统分仓核算时,则应区单据上仓库,分别建立收发序列,计算出库单价。以加权平均法为例,若某物料从多个仓库收发,则采用总仓核算,同一物料只有一个加权平均出库单价,所有的该物料的出库单均取此单价。而分仓核算,则有多少个仓库,则可能有多少个加权平均出库单价,该物料在各个仓库的出库单均对应取不同的出库单价。

(4) 暂估冲回方式

暂估差额生成方式可以为“差额调整”,也可以为“单到冲回”,系统自动生成的入库成本调整单和冲回单据都需要手工生成凭证,对于新生成的单据也自动确认钩稽关系。

注意:此参数一旦选择确定后,就不能再变更了,请慎重选择。

1.1.4 采购参数

(1) 采购最高限价预警

选择该选项,则在用户在录入采购订单、采购发票、或者直接在采购价格管理中设置各类采购价格和折扣时,若某物料针对某供应商的采购单价超过了该供应商供货信息预设的采购最高价,系统会报警提示。否则在相应处理时不予提示。

启用多极审核时,在业务级次进行限价预警。

(2) 采购发票和入库单数量不一致不允许钩稽

当用户选中该选项时,如果入库单和发票物料匹配但数量不一致,则钩稽时直接提示“采购发票中的物料数量和入库单中该物料的数量不一致。分别是……无法钩稽!”。

不选上此选项,如果入库单和发票物料匹配但数量不一致,则钩稽时的处理不变:即提示“采购发票中的物料数量和入库单中该物料的数量不一致。分别是……请确认是否钩稽?”有用户选择是或者否。

1.1.5 销售参数

(1) 销售发票和出库单钩稽数量不一致不允许钩稽

选上此选项后,如果出库单和发票物料匹配但本次钩稽数量不符,则钩稽不成功。

不选上此选项,如果出库单和发票物料匹配但本次钩稽数量不符,则系统会提示有差异,但仍允许用户钩稽成功。

1.1.6 仓存参数

(1) 登录系统时,按保质期对到期物料进行预警

上述两个选项是仓存管理系统的“保质期预警”功能的附属功能。 请参见手册第十三章物料基础资料的相关描述。

系统提供保质期管理功能,以满足食品、医药行业的保质期管理需求。 保质期预警就是保质期管理中的功能之一,即系统根据仓存系统选项“保质期预警提前期”的选择,对于超过保质期的物料提供预警。

如果用户选择“登录系统时,按保质期对到期物料进行预警”选项,则还要确定“保质期预警提前期”的天数,系统默认为0天,用户可以自己设置。 在仓存管理系统登录时,自动检测仓库中进行保质期管理的物料,并将其提前预警日期与当前系统日期比较,如果有需要预警物料,则逐条给出报告。计算方法是:

提供预警日期=每批次每批次到期日=该批次采购/生产日期+保质期-保质期预警提前期

如果不选择该选项,系统将不提供相关功能,且“保质期预警提前期”的设置也是没有用的。 系统默认为不选中。

由主控台直接进入仓存的明细功能时不会预警,只有切换账套或双击仓存管理时才有预警。

(2) 更新库存数量出现负库存时给予预警

该选项提供了系统的基本功能。

如果选择该选项,则在单据保存、作为、审核或反审核时,系统计算即时库存数量,确定仓存总量,有出现负库存的情况会给予预警,并分情况处理: 当用户在〖基础设置〗→〖系统参数〗→〖业务参数〗设置中选择允许负库存的,系统只提供警告;如果选择不允许负库存,系统将不允许该业务单据继续处理。 系统默认为选中。

(3) 库存总数量高于或等于最高库存量时给予预警

系统提供三个选项,从多角度进行库存数量的预警。

最高库存量是指为避免库存积压而大量占压储备资金而规定的企业所能承担的、以基本计量单位计算的当前物料最大库存储备量。 最高存量也是针对所有仓库而言的,而不只针对单个仓库储存能力。

如果选择该选项,则在库存类单据的录入和审核时,系统判断当前单据引起的即时库存变化是否造成涉及最高库存量的影响,对于造成的影响予以提示,避免出现因库存数量过高到超出正常储存范围,从而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请参照手册第三章关于物料基础资料的相关描述。

如果不选择该选项,系统将不提供上述功能。

(4) 库存总数量低于或等于最低库存量时给予预警

最低库存量是指为满足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当前物料所能允许的、并以基本计量单位计算的最小库存储备量。 最低存量是针对所有仓库而言的,而不只针对单个仓库储存能力。

如果选择该选项,在库存类单据的录入和审核时,系统判断当前单据引起的即时库存变化是否造成涉及最低库存量的影响,对于造成的影响予以提示,避免出现因库存数量不足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请参照手册第三章关于物料基础资料的相关描述。

如果不选择该选项,系统将不提供上述功能。

1.1.7 应收应付参数

(1) 预警天数

上述两个选项是应收应付管理系统的“收付款预警”功能的附属功能。请参见联机帮助应收应付系统的相关描述。

系统提供收付款期限管理功能,以满足用户对收付款管理的需求。收付款预警就是收付款管理中的功能之一,即系统根据应收应付系统选项“应收/应付预警天数”的选择,对于超过收付款期限的应收或应付账款提供预警。

(2) 登录系统时,按预警天数对到期应收/应付账款进行预警

如果用户选择“自动显示应收/应付预警”选项,则还要确定“收付款预警提前期”的天数,系统默认为0天,用户可以自己设置。在应收应付管理系统登录时,自动检测报表中进行收付款期限管理的单据,并将其提前预警日期与当前系统日期比较,如果有需要预警单据,则点击界面按钮后弹出窗口报告。

如果不选择该选项,系统将不提供相关功能,且“收付款预警天数”的设置也是没有用的。 系统默认为不选中。

在“系统参数”窗口设置好各项参数后,单击【确定】,设置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