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烟酒的用途不同,进项税处理方式不同.分下列两种情况.
一、企业购买烟酒当做货物用于销售,按照规定可以依法抵扣.
二、企业购买烟酒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以及非应税项目则不得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进烟酒用于销售的,属于这种情况,进项税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可知,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企业购买烟酒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了以上非应税项目,属于上面规定的情况,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福利费中的增值税进项能抵扣吗?
1、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用于员工福利支出,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凭票抵扣增值税的.
2、如果企业把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
3、如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要视为销售的,要做销项税额的.
酒类进项税发票如何抵扣?对于酒类的进项税发票,在相关的规定中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来处理,如果是用于销售的,自然是可以抵扣的;但如果是用于个人消费或职工福利的,则是不能抵扣的,具体政策小编在本文中都有整理,大家了解一下吧,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