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和平销返利如何区别与处理

代销手续费,是代销业务[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平销返利,是正常的购销业务中存在的.

二者的区别:代销业务中,委托方与代销方是委托代理关系.对于代销业务来说,受托方按代销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按取得的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此销项与进项是一致的,所以,不纳增值税,仅对手续费按营业税服务业的代理业计征营业税.在加价销售中,受托方应当按对外的销价计算销项税额,按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进项抵扣,销项减去进项的余额就是此代销业务应纳的增值税.对于受托方取得的代销手续费应当计征营业税.

返利是对于已经购进货物的商家的返利,销售方与购货方是购销关系.按国税发[2004]1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利收入,则属于136号文所说的”平销返利”,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把握一点,只要是代销手续费,无论是否与销售额挂钩,都应该缴纳营业税.只有平销返利,需要区分是否与销售额挂钩,进而确定交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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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商品如何做账?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委托代销和平销返利如何区别与处理?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企业的销售手段有很多种,其中委托销售和平销返利就是其中常见的销售方式,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就是在于是否和销售额进行挂钩的,并且缴纳的所得税都是不同的,更多的会计知识都在这里,欢迎你们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