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物业在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但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讨厌物业呢?归根到底,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跟业主不谈服务,仅谈物业费

更有甚者,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物业公司都通过停业主水电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其实这是明令禁止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新华社曾转载《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一文中,用30字表达了明确的态度: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物业新规出台,2022年3笔物业费能省掉了

根据今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民法典》中,就明确地规范物业管理,甚至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业主们有权利辞退。这对于那些已经买房入住的业主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感觉自己的物业公司不负责任,那么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中表写到:

国家规定物业收费标准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1、多出的物业杂费不用交:多个省份和城市出台物业新规定,不允许收取以下物业杂费。在过去,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会罗列很多杂七杂八的费用,比如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消耗费,就是能耗、水消耗、电消耗等等,这些不应该由业主们分摊,这些费用应该归属于物业费范畴之内。

2、私自提高和增加的物业费不用交:根据最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涨物业费和增加收费名录,不仅要通过当地物价局审核,同时还需要经过合同约定和业委会审核同意。所以,以后物业公司私自涨的物业费不用交。

3、公摊区域的收益属于业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比如电梯和门口的广告位每年都可以获得一大笔收益,比如小区公共停车位的停车费,还比如小区空地的摊位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