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已经开始申报缴纳

(申报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

有个优惠政策

您清楚吗?

先了解一下优惠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7号)第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内的房产和土地,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持有的房产和土地,免征2021年9月至12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哪些属于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呢?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重点区域】

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是指本市同安区以及同安区以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

1.同安区具体范围以政府公布的行政区划为准。

2.同安区以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具体范围以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告为准。

【重点行业】

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是指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会展业,以及因封控管控关闭和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停止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1.重点行业企业是指在上一年度内零售商品和提供上述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达到或超过50%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因封控管控关闭和根据政府要求停止经营的企业名单以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告为准。

如何享受呢?

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做好相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税信息维护,于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申报享受,其中房产税减免税代码为“9308011701”,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代码为“9310011701”。

在电子税务局里怎么操作?

具体步骤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修改税源信息。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点击右上角“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选择对应税源“应税明细”,进入修改税源信息;

点击“变更”维护明细信息,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加减免税代码为“9310011701”的减免税信息(房产税减免税代码为“9308011701”);

核对减免起始月份及终止月份正确后,点击“保存”。

3.确认减免税额、应补税额等内容无误后,提交申报。

是不是很简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