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除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外,可按下列标准处罚:
(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应开票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应开票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应开票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示:如果消费者需要发票,都应开具.如果拒绝开具或者有意不开都属于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行为,并按本条处罚.如果对方不要发票,纳税人的收入正常记入营业收入,而未减少税收的应由所属税务机关认定后免于处罚.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有哪些?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1、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2、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3、填写项目不齐全;
4、涂改发票;
5、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6、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7、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8、开具不符发票;
9、开具作废发票;
10、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11、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
12、扩大专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13、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4、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15、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在财务工作中,发票应开未开的处理方法是什么?通过本文的分享,大家对于这个问题知道如何操作了吗?实际上,如果应该开具发票而不开具,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承担相应的处罚的.大家明白了吧?感谢大家,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