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知道哪些知识
招标前应当完成哪些工作?《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 ,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故办理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提出招标项目前必须完成的两项工作。
审批手续主要有: 1立项审批、2投资规模审批、3资金来源审批、4安全性审批、5环保审批等。项目资金来源于1财政资金、2自有资金、3贷款等 ,资金落实关系到项目履行状况和承包人切身利益,故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常见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招标投标法》第10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投标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发出后,可能出现有兴趣并且准备投标的人。但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参与争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5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其次,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6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标准与程序是什么?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保密和独立的原则下工作。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方法包括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如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是干什么的
评标专家是指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聘用的人员。
基本特征 一是地位具有法律性。《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这些规定,既明确专家评标是法律行为,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又通“三分之二”的规定,阐明了专家在评标中的重要 ,体现了评 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评标专家 二是权力独立性。《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这说明,评标是评标委员会的独立活动,作为参与评标的专家有独立行使权力的特征。 三是作用具有主导性。
评标是一项复杂的专业活动,唯有专家在评标中发挥主导作用,才能使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可以说,主导性决定了评标的方向和质量。
四是职能具有专业性。《招标投标法》规定了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突出强调了专业性的特点。
正是由于依靠了这些专业人才,才构筑了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的平台,为推动建筑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程序具有规范性。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对评标的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包括评标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等。各地也针对使用不同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评标程序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这一特征反映了评标专家的评标更趋科学和合理,对提高评标效率,确保评标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六是过程具有保密性。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这说明评标的整个过程是保密的。
谁违反了保密规定,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是身份具有特殊性。
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评标专家成了“香饽饽”。一方面由于有的投标企业把他们当作“特殊人物”,采取“非常手段”加以控制和利用;另一方面个别评标专家也以“专家”自居,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在评标中行为不道德、不公正之举。
特别是在县级评标专家稀缺的情况下,这种特殊性体现的更加明显。 八是行为具有自律性。
从专家库成员构成情况看,分散性的特点比较明显,这就要求评标专家具有很强的自律性。只有用崇高的道德标准严格约束自己,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但在强调自律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他律的重要作用。 九是管理具有流动性。
一方面通过换届,一些年龄偏大、调离本地、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被解聘或清除,一些新评委要人库;另一方面大部分评标专家既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库成员,又是多个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成员。由于对他们的管理和要求缺乏统一性,使他们在交叉使用中养成了“游击”习气,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流动评标模式,给管理增强了难度。
十是结论具有实践性。中标人的推荐和确定,是评标委员会的最终结论。
正常情况下,评标专家对这一结论的形成起着主导作用。但这一结论正确与否,还要经过建筑实践的检验。
在以往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也有通过招标评标选定的施工队伍出了问题。这说明,评标专家的责任不只限于评标阶段,而整个建筑实践才是衡量他们评标结论正确与否的试金石。
编辑本段基本素质 评标专家的特征,要求他们必须具备全面优良的素质。素质是一个人各种知识、才干和能力的总和。
素质乃履行职责之本。作为评标专家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并且根据改革进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努力改善自己的素质构成,才能使评标工作具有深厚、扎实的根基,才无愧于评标专家的光荣称号。
德——评标专家的政治品质。 评标专家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这既是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评标职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①政治强。就是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度的政治鉴别力,把评标工作看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善于从政治的角度看问题。
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敢于抵制和反对一切非法控制、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公正履职的行为和现象。政治强既是高尚品德的基础,又是综合素质的根本。
②热情高。就是对评标——这一社会公益活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
追求高尚的职业理想,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在其位、尽其职、负起责,为振兴建筑业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还表现在他们所关注的不是自己履行这种职责得到多少物质报酬,而是更看重这一职业对社会、对人民的意义,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③作风硬。
就是召之即来,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经常参加评标活动,诚实守信,秉公办事;。
3.评标专家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一、评标专家介绍
评标专家是指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聘用的人员。
二、评标专家库的条件
1、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00人;
2、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
3、有满足异地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需要的必要设施和条件;
4、有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4.投标人必须知道哪些知识
1。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2。投标人代表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开标会地点并签到,准时参加招标人主持的开标会,遵守开标会纪律; 3。
投标人代表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备招标人查验; 4。 开标时,投标人有权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5.评标有哪些要求
“第三十七条复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制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bai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du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zhi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