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行业原材料暂估,车间提前领用,怎么办

1、本月材料暂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材料暂估

2、领用原材料直接按照正常的领用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原材料

3、到了下个月,如果还没确定下来,需要冲回: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材料暂估(红字)

4、如果收到发票,按流程记账: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一般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也就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一般情况下,应付账款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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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暂估差额如何处理?

1、材料暂估入库,如果明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材料计价为不含税数,这样,即便价格有误差,成本误差也不大;挂账应付货款应该使用”应付账款-估价入账”,而不是”其他应付款”,因为其他应付款不核算货款往来.

2、收到发票,正确的分录是

借:应付账款–估价入账

生产成本(或原材料:差价部分,如果材料已领用,差价计成本,如果没领用计如材料)

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例】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买价5 000元,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为850元,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600元.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5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892

贷:应付账款–B企业? 6 450

(二)原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况下,为做到原材料账实相符,应先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开出承兑汇票时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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