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依法享有的权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份子,涉及范围广。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著作权也是人权,又是一种财产。
保护著作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因此,著作权登记无论是对个人还是企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是具有时间的,本文就来介绍一下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
什么是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
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著作权法律制度—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因此,从法律上直接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平衡两个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著作权制度建立的出发点。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犯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共利益和有伤风化,比如具有宣扬封建迷信、宣传邪教、鼓动叛乱等内容的作品,则不在保护之列。
2、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类作品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即: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我国对于著作权的保护规定了期限,公民的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的保护期为五十年,但作品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保护期也同法人作品一样,享有五十年的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