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资和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一、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研发等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二、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或者公积金(公司代扣代缴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公司代扣代缴部分)
三、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司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公司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四、个税扣款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公司的社保缴费基数核定:
(一)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
(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征缴可以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坚持标准,切实做好申报审核和日常稽核工作,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
社保基数和工资的关系是什么?
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
1、社保基数是员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是交纳社保费的标准,交费比例由政府部门规定.
2、社保中心规定了社保基数的上下限.社保基数不能大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这是对高收入人的限制.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这是对低收入员工的保障.
3、社保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全年不变.社保基数每年由单位自查,申报,配合社保基数的调整工作.社保基数的申报,要实事求是,不能应高调低,也不能应低调高.社保中心有审核过程.若与工资总额不匹配,或有员工举报单位不是实事求是调整,社保中心会派出人员上门核实,单位要提供工资表等资料.不实申报,一拆就穿.单位领导和有关经办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社保基数核定与工资计提分录怎么做?”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在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时候,要注明公司缴纳社保的部分,和个人缴纳社保的部分.公司不会全部为员工承担所有社保费的,这一点大家要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