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律深猴,在日常生活经常听到有人说正当防卫,只要对方口吐芬芳或者有推搡的动作,就立刻认为刑法赋予自己正当防卫的权利,其实不然,正当防卫虽然是刑法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但绝不大部分人都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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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视频我为大家分享什么是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请大家不要划走,认真听完本视频,保证大家将来在正当防卫方面不会因自己理解偏差犯错误。

首先我要看看刑法中对正当防卫是如何规定的,在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简单看着这个法条大家还是无法理解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被侵犯到什么程度才可以正当防卫,下面请看我为大家详细解读哪些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2022年2月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规定:对于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人民法院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判断。这个司法解释出台得非常及时,为刑法中模棱两可的正当防卫行为给予了精确的定位,也就是想要符合正当防卫一般需要应当综合判断,分别是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几个方面。

俗话说一千个大道理不如一个例子直观,下面我为大家解读到底什么样的反击行为才构成正当防卫,大家一定要认真听完哦。

第一、打架斗殴中还击不构成正当防卫。

在法律界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斗殴无防卫,举例如下:李四先动手打张三,张三觉得不甘心打回去,此时张三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但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刚才说的这种特例行为在刑法理论上是应该认定正当防卫,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很多都不会这样认定,只要双方动手都会被认定为打架斗殴,也就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定性。

第二、对想象的不法侵害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张三以为李四举手要打自己,但李四只是想打个招呼,如果张三因此打了李四,那么该行为不能称作是正当防卫。

第三、对尚未开始的侵害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李四说要揍张三,但一直没有实施,张三先下手为强,此时张三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第四、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李四打了张三,张三几天后报复回去,此时张三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第五、对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李四打了张三,张三反击了无关的赵五,此时张三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第六、对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李四打了张三后意外摔倒昏迷,张三趁此机会揍李四,该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第七、对防卫挑拨式的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张三故意激怒李四,让李四对自己出手后反击,该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第八、对合法行为采取的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警方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正当防卫让公民在受到侵害时可以保护自己,但公民也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不能滥用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否则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则构成防卫过当。

你知道什么行为构成防卫过当吗?欢迎留言讨论,

好的本期视频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感谢大家观看,下期视频我将继续为大家解读刑法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