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支付加工费用、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如果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4)如果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
(5)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委托加工物资的税费如何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 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方在处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账务时应注意:消费税是价内税,是成本的组成部份,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委托方负担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委托方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也好,用于连续生产新的应税消费品也好,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都不在“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帐户反映。“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帐户只反映本企业应交、已交、未交情况,而不反映他方代收代缴的税金。
企业发生委托加工行为时,委托加工的成本核算如何做大家都明白了,同时,笔者也针对委托加工物资的税费处理做了很详尽的解读,身为财务人员,也请大家记住应税消费税在委托加工物资里是作为产品的成本体现在账务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