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情形: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第二种情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简易计税方法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
3、第三种情形: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免征增值税是指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如: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等.
4、第四种情形: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集体福利是指纳税人为内部职工提供的各种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等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
5、第五种情形: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个人消费是指纳税人内部职工个人消费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等所发生的费用.如:交际应酬消费、职工个人的车辆加油费等.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上述第二至五种情形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若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同时用于正常缴纳增值税项目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6、第六种情形: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该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什么是简易征收?
简易征收也就是简易计税方法,是因为有一部分行业特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的,但是如果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就会出现税负过高的情况,因此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
征收率是什么?
增值税征收率指的是对特定的货物或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征收率的一般规定是适用5%的征收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适用3%征收率以及某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按2%计征增值税.
简易征收进项如何抵扣?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通过小编老师整理的关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的情形,相信学员们读完之后对此简易计税进项税额抵扣应该都是有所认知.如果你们在日常工作中还遇到上文没有提及到情形,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咨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