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
1、股权转让时,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根据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XX股东(转出方)
贷:实收资本–XXX新股东
2、公司股权转让后应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若通过公司账户则会计分录为:
(1)新股东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内容.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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