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里的会计人员,都喜欢把一些无法归集为应收的其他应收,直接作为”其他应收款”入账.
“其他应收款”也是税局重点稽查的科目之一,本来应该确认收入而延迟确认收入,相当于本期少缴纳税款,可能会被税务稽查,罚款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据此,税务机关对该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作出追缴企业所得税5.8万元及相应的滞纳金并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未交税款0.5倍的罚款.
地税部门提醒纳税人:
企业在计算收入总额时应注意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不同的销售方式确认销售收入的标准不同,企业在计算时应区别对待,否则引起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予以追缴并加收滞纳金,并按《税收征管法》予以罚款.
公司发生其他应收款如何做账?
其他应收款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发生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还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区别
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其他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收到其他应收款没有及时确认收入有何惩罚吗?”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通常情况下,我们企业获得相应的款项,就需要做相应的处理.如果故意挂着不进行处理的话,会有税务风险,也会有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