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里依靠土地生活的老百姓而言,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等同于下岗没有工作,收入来源不稳定,生活水平直线下降。

如果土地因公共利益被征收,除了要求合理、公平、公正的征地补偿款外,还需要有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在我国农村的征地补偿款中,有一部分资金被用于缴纳征地社保,很多土地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可能对这方面的政策规定不太清楚,以为和职工基本的养老保险是一样的,甚或没有听说过征地社保,也没有领取过征地社保。

所以对于失地农民征地社保,我们很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先了解征地社保资金来源,一般由三部分构成:

① 为落实社保资金提高的安置补助费;(个人)

② 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村集体)

③ 征地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政府)

具体比例、数额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资金包括两部分:一是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二是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缴纳是指以村委会为单位为失地农民投保,村委会缴纳的这部分资金主要是从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支付。

失地农民怎么参保呢?

失地农民参加征地社保,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居)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报被征地数量、参保人员等情况,并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后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准。

符合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先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记入个人账户,并发给参保人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册,手册准确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缴费情况,作为参保人员缴费凭证。

国家政策确保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近些年来,国家也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高度重视,不断推进、完善相关政策,健全社保体系。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明确指出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为原则,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从货币安置为主,改为社会保障安置为主。

二是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安置,没有实行社会保障的,不得批准征地。

三是实行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必须充分重视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通过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完善社保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是征地补偿机制改革的重点内容。

2020年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进行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现行《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六条也规定,征收农村土地,应当足额安排社保费,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制度。

征地社保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

1.概念不同。征地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而出台的一种养老政策,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是在劳动者退休后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专款基金,虽然两者最后都是领取养老保险,但是基本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所包含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

2.对象不同。征地社保针对的人群是因为征地而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其支付的费用是由政府、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共同支付,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针对的是城市参与工作的居民,其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

3.养老金标准不同。征地社保的养老金标准一般是当地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的与当地的征地社保标准有关),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数额取决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标准和个人缴费年限和标准。

现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几种形式

1、基本生活保障模式。主要是参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单独设计的一种制度模式,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一般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设定为几个档次。

2、基本生活保障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主要是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失地程度以及就业状况的不同,或对其进行基本生活保障,或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3、直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模式。主要是按照“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政策,对“农转非”劳动力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由土地征收单位从征地补偿费中直接拨付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