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房产税减免政策,规范减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十条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办理定期困难减免的具体条件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自用房屋按原值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其闲置未利用房屋房产税.具体条件界定为:
1、完全停产企业;
2、因自然、气候条件导致季节性停产企业;
3、因遭受自然或意外灾害的企业.
二、纳税人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以下减免税照顾.
1、完全停产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解决下岗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特殊困难的,可按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对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仍无法解决下岗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困难的,可按租金收入比例减免房产税.
2、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如遇到特殊情况,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房产税?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财产和行为税申报】.
2、在右边工作区中显示该企业财产和行为税相关报表.该页面会自动提取认定信息.
在该页面中点击”重置清册”按钮将重新获取最新该纳税人的认定信息.
注意:如果该纳税人所对应税种分别属于不同科所,会在该页面所属对应的科所下分别显示,且申报时也要分别进行操作.
3、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其中一个科所中对应的”税费申报”按钮,进入申报税源处理页面.
在该页面可以选择对应的申报属期包括:年份、月份和季度.系统默认是当前属期.在左边税种列表中可以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可以选择1个或者多个一同申报.
4、在税种列表中勾选”房产税”,并点击”税源选择”,系统会在右边显示出该税种所属期的所有税源信息.
手工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并选择该税种的税源,系统会显示所有该税种可申报的税源明细信息,可自行勾选对应的需要申报的税源明细.
注意:(1)如果没有勾选税源明细,直接进行申报,则默认为所有税源已全部勾选.
(2)如果发现维护税源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可以点击左上角的”税源更新”按钮,系统会进行更新.
5、勾选对应的税源信息后,系统会在”确定税源”中显示已勾选税源的个数.
如果此时需要调整税种的税源选择,也可以点击”税源选择”按钮返回初始页面,重新选择其他税源信息.
6、确认税源信息选择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的”确认申报表并申报”按钮,进入报表申报页面.该页面可以看到报表的申报明细信息,并且可以通过切换标签页查看”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7、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完成申报,系统返回申报结果.
注: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企业房产的房产税减免办法是怎样的?”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如果要采用上述的房产税减免办法,首先我们要符合上述的减免条件才可以申请.如果达不到上述条件的话,是不可以申请房产税减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