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因此,该企业当年度该项业务因未于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日后取得发票若不超过追补确认期限的,准予追溯至所属年度扣除.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网上申报年报需按以下顺序进行: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清缴税款.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请使用档案袋报送纸质申报表,在档案袋上注明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纳税人编码、所属社区等纳税人基本信息,并注明报送申报表名称及所属时间.
年底取得的发票汇算清缴扣除时间是怎样的?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整理的资料,学员们应该知道企业当年度的业务因为没有及时在汇算清缴中做税前扣除的,可以在后期不超过追补期限的都是可以再次申请业务所属年度做税前扣除的.在这里关于发票扣除的资料还有很多,建议你们都是可以来这里免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