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指原抵扣的进项税,后来发生了不可以抵扣的情况,原抵扣的进项税需要转出处理,如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发生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固定资产毁损、资产发生的非正常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等.
需要做进项税转出的情况如下:
1、企业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后期改变用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2、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变质、被盗或则因违反法规而被没收、销毁等非正常损失都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但是属于正常损耗范围内的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3、出口企业,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也要做进项税额处理.
进项税一般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的公式进行计算为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转出并补税改如何做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如下:
借:存货等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支付滞纳金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这部分支出在所得税前是不允许扣除的,在所得税汇缴时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缴纳的高收入者所得税也是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且在所得税前是不允许扣除的,在所得税汇缴时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何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现在大家也应该了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和时间要求了吧!如果大家遇到上述那几种情况的话,就需要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操作.记住已经转出的话,就不可以抵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