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
(一)自然灾害损失;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三)其他非正常损失.
我们在理解的时候可以这样去理解: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货物在运输公司运输途中发生货车自燃属于”(三)其他非正常损失.”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停电造成产品报废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目前在税法未明确第十条第(三)项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可暂按照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规定掌握.
因此,贵公司停电中造成在产品、产成品报废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货物毁损算不算非正常损失?通过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相信大家都知道怎么去判断非正常损失和正常损失的情况.这里的货物损坏只是一个结果,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失,才是我们判断的一个标准.在第二部分,小编也进行举例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