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年终奖12月计提后,毕竟出现在跨年后的1月份发放的话,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抵扣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以及第四条规定,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一次性年终奖如何进行综合所得申报?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
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8〕164号出台以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计税方法有了两种选择.大家要考虑如何计算年终奖才是节税首选:1、年终奖和奖外综合所得既定的情况下,是单独计税更优,还是合并计税更优;2、员工年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日常发放工资和年终奖如何搭配才能更省税.
第一步
登录APP后,在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您也许会看到右图所示,这是指税务机关与您的单位约定了年度汇算办理时间段,税务机关将优先处理约定时间段的退税申请,所以为让您获得更优的办税体验,建议您按约定时间段办理.
第二步
若您点击温馨提示中的【继续填报】,则可进入填报界面.当出现右图界面时点击【工资薪金】查看详情.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在”年终奖12月计提后跨年后在汇算前发放的能抵扣吗?”这一个问题的简单说明.一般我们在年底12月份就开始进行年终奖计提了,可以在次年1月份的时候进行年终奖发放,这里我们是可以进行抵扣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