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
提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市场的第一印象就是券商员工,此前相关罚单不少。现在,不太常见的是,第三方投顾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也接到罚单。
昨日,深圳证监局官网连出3张罚单,对2家第三方投顾公司3名90后违规炒股行为开出了罚单。这3人炒股总体交易金额都比较小,但交易股票数量很多,其中有两人还出现亏损。
根据罚单披露,秦某,于1990年出生。经查明,秦某自2023年5月15日至今,在中广云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中广云证券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广云)任职。2023年6月21日至今持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任职期间,秦某参与协助投资咨询产品“投资早参”编辑工作,向投资者讲解投资咨询软件“点睛智投”相关选股指标,属于证券法规定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2023年6月21日至10月16日期间,秦某证券账户先后交易“柯力传感”等19只股票,买入成交总金额97.14万元,卖出成交总金额94.68万元,扣除交易税费,累计亏损2.54万元。
根据秦某买卖股票的数量、品种等违法行为事实,以及相应的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秦某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罚单披露,吴某,于1998年出生。2020年6月4日至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12日至今,吴某任职于深圳德讯证券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德讯证顾),先后担任咨询助理、投资顾问。2022年6月17日至9月6日,吴某持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任职期间,吴某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建议,属于《证券法》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2022年6月17日至8月23日、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吴某证券账户交易“新莱应材”等52只股票,买入成交总金额107.9万元,卖出成交总金额108.3万元,扣除交易税费,累计盈利3602.21元。
根据吴某买卖股票的数量、品种等违法行为事实,以及相应的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没收吴某违法所得3602.21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
按照罚单披露,韩某,于1996年出生。韩某自2021年3月15日至今,在德讯证顾任职。2021年12月29日,取得一般证券从业资格。任职期间,韩某参与德讯证顾“晚间研报”“晚间精研”等证券投资咨询类视频产品的制作,属于《证券法》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30日,韩某通过其本人手机操作韩某证券账户下单,先后交易“复星医药”等13只股票,买入成交总金额22.96万元,卖出成交总金额13.98万元,期末持有股票16200股、市值79236元,扣除交易税费,累计账面亏损10309.34元。
根据韩某买卖股票的数量、品种等违法行为事实,以及相应的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责令韩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