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政策申报指南》通知。其中,在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销规模方面,《申报指南》提出,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价、车型、产值和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在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方面,针对不同规格列出了详细的补贴标准,给予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制氢加氢一体站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液态加氢站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