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李宣璋 每经编辑:马子卿

8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亓延军,治安管理局局长仇保利,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局局长李剑涛,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悉,在推动无人驾驶、自动驾驶发展方面,公安交管部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做好管理保障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6万张,开放了公共测试道路3.2万公里,有力支撑了自动驾驶技术验证和更新迭代。

加快推行 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发布会上,亓延军介绍,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创新理念、优化措施、改进方式,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服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据悉,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较2022年下降4.8%,查处治安案件数与2022年基本持平;今年1~7月,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0.1%、已连续14个月同比下降,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同比下降23.8%、已连续11个月同比下降,现行命案破案率保持99.94%的历史最高水平;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来华旅居的外国人也纷纷称赞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2023年全国群众安全指数达98.2%,连续4年保持在98%以上的高水平。

在惠民利企方面,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出台改革举措240余项。在治安户政方面,持续深化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和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415万余笔,累计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1.16亿张。

在交通管理方面,已经陆续推出10批次改革新措施,惠及群众8亿多人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700多亿元。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4年以来,共有1.5亿农业转移人口平稳有序进城落户,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4年的35.9%提高到2023年的48.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进行了规划,公安机关在服务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特别是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对此,仇保利表示,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论证、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好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首先,坚持政策利民,加快推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推动下,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全面放宽放开了落户限制。“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在坚持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其次,坚持服务便民,深入实施高频户政业务便利化举措。近年来,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截至今年7月底,累计办理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240万余笔,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120万余张,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跨省通办”4232万余张、省内跨地市7362万余张。

下一步,仇保利表示,“我们将指导各地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在全面实施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国通办’基础上,稳步推进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等高频户政事项‘全程网办’,实现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

同时,坚持改革惠民,积极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近年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为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仇保利指出,“我们将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功能衔接并轨。稳步推进户籍管理领域立法,为全国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多措并举 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目前,无人驾驶、自动驾驶话题非常火,公安部配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开展了很多工作。在推动无人驾驶、自动驾驶发展方面,公安部还有哪些考虑?

王强表示,智能网联汽车,大家俗称的无人驾驶、自动驾驶汽车,目前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一大制高点。目前,经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测试发展,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在有序推进。

在这个过程中,公安交管部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断适应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需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做好管理保障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6万张,开放了公共测试道路3.2万公里,应该说有力支撑了自动驾驶技术验证和更新迭代。

王强介绍,“一方面,我们是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道路测试。我们国家目前正在形成一个覆盖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准入和上路通行的自动驾驶汽车的综合管理体系。”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方面,2021年7月,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了自动驾驶汽车开展上路技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主体、驾驶人和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在准入试点和上路通行方面,2023年11月,公安部又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作出规定,对经过技术测试、具备量产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准入试点后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购买保险、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还有,在试点“车路云一体化”的应用方面,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细化完善了相关的管理措施。

王强指出,“另一方面,我们还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上路通行、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列入了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第一类项目。”

此外,王强表示,“我们还积极推动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在自动驾驶的登记管理、身份认证和安全、道路通行管理等方面,我们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技术要求》等8项国家标准,还有《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公共道路测试场景要素及设置要求》等1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我们还积极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