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13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13日发布防范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金融监管总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