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简介
国寿年金保险,即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养老保障与投资收益相结合的产品,在意外保障、养老规划、投资收益、保险金领取方式灵活等几方面,突破传统养老保险的格局,为百姓养老与投资理财增添了新选择。[1]
产品特色
1、一份投入 多重养老: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
2、丰厚收益 领取灵活:越早投保、可获得越充足的养老金#。
3、累积生息 财源滚滚:本保险可享有养老年金和红利的复利计息,每年利率以公司公布为准。
4、高寿无忧 坐享尊荣:本保险按照保险合同最长可以一直照顾您的老年生活直至8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5、福禄满堂 “罩”顾全家: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 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年金。本合同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养老年金 的领取类型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投保人可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类型包括:
1.平准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 本合同终止。[2]
2.增额年金。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 年度起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 标准的 5%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 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 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200%与 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 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 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 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 ,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投保示例
福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福禄满堂 每年缴费:10000元 选择10年缴费 累积交费:
10000元/年*10年=100000元 选择65岁开始递增20年领取
收益如下:
1、从65岁开始第一年领取7620元,第二年领取8001元,第三年领取8382元,直至8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15240元,20年共计领取224790元。
2、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保证领取224790元)
3、意外身故保障:按照所缴保费的200%与现价较大者赔付。 4、养老金累积生息 5、红利累积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