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太保的,估计你们在幼儿园统一买的,不会是比较高的保费的那种……
之后再到国寿报销剩下的……

先从一家公司报销,这家公司给开具分割单,再去另一家报销。但不论几家公司,报销的总额不会超过你的花费。

有社保或者其他保险后,再买就选给付型的。

1、可以先在其中一家报销,待报销结束后,要求这家出具分割单(有的地方是在发票复印件上盖上红章,并注明已报销金额,效力是一样的),然后凭这分割单代替发票,加上其它正常的材料到第二家报销,第二家也会认可这材料的;
2、一般对于医疗费用来说,会遵循补偿原则,也就是说不论几家报销,最终报销的总金额不超过你发票的总金额(如发票5000元,第一家报了3000,则第二家最多报销不超过2000)。

关于这个问题,有我专门发表的一篇文章《多份医疗险可否重复理赔》(见:),你可以看一下有个数。<b

同意三楼,怎么做嘛,出示住院证明即可。保险公司是营利机构,它们几家的保额总共不会超出你的花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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