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
网友咨询:
劳务派遣公司办公场所有什么硬性要求?
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蓝潮永律师解答:
没有什么要求,你可以在写字楼里,
也可以在居民区里,也可以是面店,都行,
蓝潮永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法》第57条原来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调研中很多部门和单位都建议适当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以增强其履行义务和抵抗风险的能力。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单位的最低注册资本提高至人民币200万元,远远高于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劳务派遣单位有相当的资金支持其规范经营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根据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确定自己的注册资本额,但不得低于200万元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蓝潮永律师总结: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其股东无论是否约定分期出资,其首期出资都不得低于200万元。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