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为: 室 厅 卫 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一)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且该房屋未设定抵押,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一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并留存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甲乙双方相互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以验身份并均留存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房屋修缮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对该房屋做出修缮,具体由双方协商,修缮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暂不予维修,双方对暂不予维修部分在《房屋交割清单》上签字确认。待租赁期满后,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除乙方保证金。
(二)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宜,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在期满前15(十五)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签订续约协议。
第七条房屋租金
(一)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乙方任意选择方式并告知甲方。
1.支付宝账号:
2.银行卡号:
开户行:
开户名:
甲方如需变更上述账户的,必须在乙方交付下期租金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收取租金后,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收款凭证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房屋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为 元(大写 ),本保证金与第一期房屋租金一同支付给甲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5(五)日内如数无息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仅承担水费、电费以及网络费用。如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相关缴费信息(如户名等),由甲方提供并对真实性负责。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确认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并在《房屋交割清单》签字确认。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五)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意若乙方代为维修的,乙方可在下期租金支付时扣除相应费用,但乙方必须提供相应收据或发票。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第十二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乙方放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合同期内单方强制上涨租金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支付租金达5(五)日的或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月租金的20%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以及保证金退还乙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四)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仅退还已收取的租金余额。
(五)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七)除本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部分或全部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款项作为违约金。
(八)本合同约定违约金以违约时的月租金为标准。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按印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